难道通奸也可以合法化?------我对《婚姻法》一点意见意见
难道通奸也可以合法化?------我对《婚姻法》一点意见意见
妇联就《婚姻法》修订做了一次抽样调查,25%的人认为新婚姻法应“禁止纳妾”,15%的人认为应处罚第三者,89.7%的人认为婚外恋会给家庭造成危害,10.3%的人认为婚外恋只是单纯情感交流,96.7%的人认为应对家庭暴力加以制裁。
看了近几日对修订婚姻法的报道,我不禁要问:“ 难道通奸也可以合法化?”
我个人意见,对于私下里养姘头的,有通奸行为的,这样的人多了,自古就有,今天,明天也不会绝迹。但是大量存在并不等于合法。对于立法者来说,对这样的人应该采取什么态度?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看热闹;还是担负起立法的职责,对他们说“不行!”
如果婚姻法不能约束婚外姘居活动,试想一下:当一个妻子回到家,发现丈夫跟另一个女人躺在床上,那女的不但不遮羞反倒站起来骂:“法律都管不了我,你凭什么管我?
“ 难道通奸也能合法化?”
抽刀断水,不如因势利导。我还认为,新婚姻法,还应当适当放宽离婚条件,好则合,不好则散。强扭的瓜不甜。与其抱死在一块,不如各找出路。至于孩子,认命吧。





